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室關于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發改辦規劃〔2018〕1041號)(簡稱《通知》),《通知》表明,會對一些達不到要求的特色小鎮進行淘汰,因此,需要做到以下幾點,從而穩步健康地推進特色小鎮建設,提升特色小鎮的建設水平和發展質量。
1、群策群力
特色小鎮建設需要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既要政府引導,又要市場推動,既要專業力量主導,又要社會力量支持。要切實采取措施,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參與建設,特別是采取有效方式幫當地老百姓參與其中,把廣大群眾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厚植特色小鎮建設的發展根基。
2、一石多鳥
要把特色小鎮建設和發展特色經濟、促進鄉村振興,推進城鄉協調發展、優化區域空間格局,與建設美麗田園、保護生態環境等有機結合起來。
3、立足現實基礎
特色小鎮建設要“就湯下面”,充分利用現有基礎,以形成區域特色為導向,適當進行改造。對已有小城鎮的改造要立足于維護現有的優美生態,對必須進行的新鎮建設,不應隨意布點,也不能借機大規模建城。
4、軟硬兼施
要重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鎮生產生活生態功能配套建設,推進必要的城市立體形象建設。同時也要高度重視運營方式、管理體制、經營模式等的創新。
5、互利共贏
特色小鎮建設應平衡好各個方面的利益關系,切實貫徹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不僅注重保護當地農民和原住民的既有利益,還要通過機制性措施使其參與工程建設和利益分配,要讓群眾得到實惠。
6、量力而行
特色小鎮總體規劃可以做得完備一些,注重長遠發展和各種功能配套,但在建設改造的步驟上應循序漸進、分步展開,不能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