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保護區
核心保護區能夠反映出保護區的保護目的,屬于將保護對象集中布局的區域,需要給予特別保護,任何人都不可以隨意進出其中,如果存在特殊情況,也需經過主管部門允許、批準后才能夠入內。
2、緩沖區
為了能夠更好地保護核心區,在核心保護區的外圍需要建立一定寬度的區域來作為緩沖區,使得核心區的外來干擾得以緩沖。緩沖區域不宜建設,應當保持其荒野狀態,這樣能夠很好地體現出該區域的特征,因此,緩沖區所存在的生物群落應該與核心區保持一致或者相同,其寬度的設置則是按照實際需求和保護性質來確定,一般都需要在500米以上。緩沖區不同于核心區,是可以展開一些旅游活動,但需要存在一定的限制。緩沖區的旅游線路規劃可以分為三個要點,首先是要能夠順應地形與地勢;其次,在布設線路時,其路線盡可能地不選擇分岔路與回路;最后是在管理方面,為了能夠減少對動物繁殖敏感期的影響,應當采取相關措施來嚴格控制游客量,必要時可采取臨時封閉。
3、周邊區
自然保護區周邊的村落應當盡可能地納入旅游區的范圍中,可提供住宿、餐飲、農家樂、鄉村度假等服務,使這些村落能夠成為自然保護區外新的旅游接待服務點。